矛盾对立统一原理


(资料图)

矛盾是对立统一。矛盾的基本属性是对立性和统一性,不是斗争性和同一性。 在马列经典著作中,对立面或对立的一词有下面几种含义:一种是处于统一体中矛盾方面的差异性;另一种是指矛盾发展的一定阶段,对立乃是矛盾发展到高级阶段;还有一种是指矛盾对立是互相排斥的,是相互作用的。有时"对立"也有就是指的矛盾。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有时也把"对立"看作是对抗性矛盾的意思。 矛盾的对立除上面讲的相互区别、本质的异这一层意思外,还有相互排斥、互相斗争、互相作用这一层意思。作为矛盾的对立,就是事物在自身内部包含有自己的否定方面。与矛盾的统一性相对应的应该是矛盾的对立性;而不是矛盾的斗争性。斗争性只是矛盾对立的一种属性。"斗争"是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作用的一种特殊形式,是能动主体之间的排斥形式。 "斗争"不是普遍的。在无机界,矛盾双方的对立是否用"斗争"范畴,值得考虑。"斗争"也不贯穿矛盾发展的始终。把矛盾斗争绝对化,是"斗争哲学"的核心观点,是"左"的错误思想的哲学基础。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认为矛盾的统一性就是对立面的不可分割联系。列宁认为用"统一"也许更正确性,他倾向于"统一"。"统一"即是对立面的内部联系,"同一"这一词很可能使人理解为与事物本身相等的意思。矛盾的统一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的内在的、有机的、不可分割的联系,体现为对立面之间相互吸引、相互转化的趋势。 矛盾的对立性就是矛盾双方相互区别、本质各异、相互否定、相互反对。 矛盾的统一性就是矛盾着对立面之间的相互依靠、相互贯通。 独到之处在于:规定矛盾的基本属性是对立性和统一性,不是斗争性和同一性;把斗争绝对化,是"斗争哲学"的核心观点,是"左"的错误的哲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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