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战 徐鲁川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4月18日上午,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联合四川省公安厅共同发布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方式,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现场,徐鲁川摄
新版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出台
生态环境厅环保总监刘华太就近期出台的《四川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2023年版)》(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解读。
他介绍,新的《办法》举报要求更加明晰,举报人需要提供有效身份信息、能够说明违法情况的照相摄像资料、书面材料等资料。举报的渠道也更加多元,举报人不光可通过“12345”热线、“12369”举报电话进行举报,还可以在生态环境部门公布的微信、微博举报帐号等网上平台进行举报。同时,奖励标准也进一步细化,新《办法》将原办法规定的奖励范围由六种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修订为六档行政、刑事处罚,不再以具体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划定奖励范围,而是以给予被举报人行政、刑事处罚的种类、轻重划定奖励范围。奖励金额从最低500元到最高1万元不等。
刘华太介绍,近年来,生态环境厅坚持数字赋能,加快构建“非现场”监管体系,规范“日常不扰、无据不查、轻微不罚”的执法模式。深入实施正面清单制度,将治污水平高、环境管理好、信用评价优的企业优先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原则上采取“非现场”执法监管,做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同时将帮扶贯穿执法全过程,推进柔性执法提质扩面,2023年一季度,全省免予行政处罚案件数89件,免除罚款金额3965.09万元。
项目环评审批权限调整
生态环境厅行政审批处处长姚远介绍,3月28日,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公告对全省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再次进行优化调整,将“应编制环境报告表的白酒、酒精制造项目”“国家规划矿区内新增生产能力60万吨/年以上的煤炭开采项目” 等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整体下放;将“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白酒、酒精制造项目”“新建、扩建含前工序的8英寸及以上集成电路制造项目”等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局部下放;将“新建重有色金属矿采选”“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水库”等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上收。
同时,生态环境厅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管理,优质高效服务全省“拼经济、搞建设”大局。不断健全完善环评质量考评“红黑榜”机制,强化正向激励和通报警示,推动全省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和审批效能提升。
四川将全力打击生态环境领域犯罪
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2022年,全省开展自动监控专项帮扶行动,检查企业428家,共发现各类环境问题1892个,立案查处61起;联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开展深入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办理相关违法犯罪案14件;开展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专项行动,发现环境问题626个,立案查处74件。
今年截止目前,全省公安机关食药环侦部门共立案侦办生态环境案件49件,同比增长18.5%,抓获嫌疑人76人,采取强制措施64人,起诉案件11件,起诉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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