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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花甲老人组成洗钱团伙,利用虚拟货币交易转移境外涉诈资金,非法获利30余万元——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5月22日从浙江诸暨市警方获悉,潘某、赵某、李某已因涉嫌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诸暨警方此前获取线索,一名赵姓女子名下多张银行卡每天有大量不明资金进出。调查发现,67岁的赵某持有的银行卡此前从未出现大额流水,3月起突然每天流水十几万元,往来账户涉及省内外诈骗受害人,初步断定该卡涉嫌洗钱。
警方收缴的作案工具
在赵某家调查时,警方发现这是一处洗钱窝点,缴获银行卡、手机等,抓获犯罪嫌疑人潘某、赵某。经审讯,警方发现她们是为境外诈骗团伙充当“车手”的洗钱团伙,涉案10余人,通过买卖虚拟货币开展洗钱犯罪。
“车手”又名“职业取款人”,指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专门实施取款、转移赃款的中间人,赃款取出后交上线。赵某与潘某等收购银行卡帮电诈分子洗钱,也充当“车手”,帮电诈分子取款、转移资金。
据介绍,潘某退休后经上网浏览,主动下载境外加密聊天软件,寻找金主想赚“快钱”。与境外电诈集团联系后,她接受指令,投资虚拟币买卖赚差价,并将闺蜜赵某和亲戚李某拉入伙,潘某负责联系金主,赵某负责招揽老年“卡农”提供收款银行卡接收境外资金,李某带老年“卡农”去银行取款。该团伙利用境外聊天软件串联发展“客户”,将涉嫌诈骗、赌博等犯罪的资金通过区块链转换为虚拟货币,再通过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分散出售,兑换人民币,利用低买高卖攫取非法利益,团伙成员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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